PSTAR #1 避撞規則(Collision Avoidance)

本單元取材自:
TC AIM-RAC - Collision Avoidance - Right of Way
CARs 602.19 Right of Way — General
CARs 602.20 Right of Way — Aircraft Manoeuvring on Water
CARs 602.21 Avoidance of Collision
CARs 602.24 Formation Flight
Canadian Flight Regulations (CARs)原文查詢

天空確實很大,而天上的飛機並不像汽車一樣多。但當兩架飛行器在空中用每小時過百公里的速度相遇,一旦碰撞後果必然是毀滅性的。

路面的行人和車輛要遵守交通規則,船隻也有航海規則。因此航空界也不甘落後於人,發展出一套防止空中碰撞的守則,所有飛行器都要遵守。這部份的所有內容幾乎是國際通用的,可能只會有字眼上的差別。

目錄

「公車馬炮士象卒」— 飛行器的優先順序(Priority)
當兩架飛行器相遇時…(Converging)
兩架飛行器迎頭相遇的場合(Head-on)
飛行器「超車」的埸合(Overtaking)
降落時的優先順序(Landing)
水上飛機的場合(Aircraft on Water)
編隊飛行的場合(Formation Flying)
練習題目


「公車馬炮士象卒」— 飛行器的優先順序(Priority)

飛行器(Aircraft)泛指所有利用空氣浮力(Buoyancy)或/與空氣動力(Dynamic Lift)來飛行的交通工具,前者稱作"Lighter-than-air",後者則是"Heavier-than-air"。當中又可以細分為有動力(Powered)和無動力(Unpowered)兩種。

定翼機(Aeroplane)專指利用固定的機翼(Fixed-wing)產生升力(Lift)的飛行器。而旋翼機(Rotorcraft)則不斷轉動旋翼來產生升力,例子有直升機(Helicopter)和自轉旋翼機(Gyroplane)。這兩類統稱作"Powered Heavier-than-air aircraft",在飛行規則上沒有任何分別

試想想在日常在街上行走時,身壯力健的少年人都會禮讓行動不便的老人。同樣道理,飛行器依照機動性(Maneuverability)排定了相遇時的優先順序:

熱氣球(Hot Air Balloon)只能控制升降,沒有控制方向的手段,所以優先度最高;其次是沒有動力的滑翔機(Glider/Sailplane),因為只靠上升氣流(Thermal)來爬升,操縱有較多限制;再者是飛船(Airship),雖然大多有引擎和方向舵,但機體龐大笨重,而且極易受風力影響。最後才是來去自如的定翼機和旋翼機。

在同一個高度相遇時,順序較高的一方就有航權(Right-of-way),較低的一邊要作避讓動作,不論是轉向還是爬升下降。

當然凡事總有例外,下列的飛行器會依次有更高的航權:

  1. 宣布了緊急狀態的飛行器(Emergency,MAYDAY)
  2. 宣布了危急狀態的飛行器(Urgency,PAN PAN)

此外,有動力的飛行器並要避讓拖曳中(Towing)的飛行器,或下掛負載(Slung Load)的飛行器

雖然如此,任何飛行員都要採取一切必要手段去避免飛行器有互相碰撞的風險!{CARs 602.21}


當兩架飛行器相遇時…(Converging)

當兩架飛行器在同一高度相遇時,首先按上面的優先順序決定那一方應該主動避讓。如果兩者同等,在對方左邊的飛行器應當避讓

要迅速判斷其實非常簡單:當見到另一架飛機的左翼,就要避讓。有時飛機會打開導航燈(Navigation Light),是「左紅右綠」的配置。所以見到紅燈就要避讓,見到綠燈即表示自己有航權(但依然要小心留意對方!必要時也要閃避!)。


兩架飛行器迎頭相遇的場合(Head-on)

較特別的是,當兩架飛行器在同一高度將近迎頭相遇(Head-on)時,不論優先順序兩機均需要向右轉向

這是為了避免一架飛行器向左轉,另一架向右轉的困境:兩者會並排而行,十分危險。如果導航燈有打開,緊記「紅火對紅火」的規律,交會時只要將對方放在自己的左側即可。


飛行器「超車」的埸合(Overtaking)

如果一架飛行器想超越另一架較慢的飛行器,被超越的一方有航權,所以執行超越的一方要隨時避讓,而且保持安全距離:

就像香港的高速公路,超越的「快線」在右側,所以超越的一方要向右轉


降落時的優先順序(Landing)

在機場,所有在空中非降落及在地面的飛行器,都必須讓出跑道予降落中或準備降落的飛行器(畢竟降落是飛行過程中最難的一部份):

如果同一時間有兩架飛行器準備降落,高度較低的有航權,意味較高的飛行器要準備避讓

但如果飛行器已經進入最後降落階段,即使高度較低亦不能「打尖插隊」(Overtake or cut-in-front)。

最後如果明顯跟其他飛行器、人員、車輛、船隻、建築物等有碰撞風險,飛行器不得作起飛或降落。(理所當然吧)


水上飛機的場合(Aircraft on Water)

水上飛機(Floatplane/Seaplane)降落在水上後,法律上仍然是飛行器,因比也要遵守上述的防撞規則:

  • 跟另一水上飛機/船隻相會時,在對方左邊的要避讓
  • 跟另一水上飛機/船隻迎頭相遇時,雙方皆向右轉
  • 超越另一水上飛機/船隻時,需改變航向保持距離

可是在著水的一刻,水上飛機亦算作船隻之一,因此也要遵守適用的航海守則。


編隊飛行的場合(Formation Flying)

如果飛行器要作編隊飛行(Formation Flight),就必需:

  • 每架飛行器的機長(Pilot-in-charge,PIC)在事前互相協調
  • 如果在控制區(Control Zone,CZ)內飛行,機長事前跟相關的空中管制機構(ATC Unit)協調

這是因為編隊飛行有更大的碰撞風險,要謹慎計劃。


在理想的情況下,只要所有飛行器都嚴格遵守防撞規則,就不會有碰撞事故發生。可是現實是這些規則有時未必可以完美地執行,例如其中一方未能目視到另一架飛行器,這時候飛行員絕對不能因為自己有航權,而不作任何避讓動作。

避免碰撞的最高指導原則是:有懷疑,先向右轉彎避讓!

練習題目之後一頁哦。

p.s. 每個地方都會有奇奇怪怪的額外規則,例如在美國進行空中加油的飛機有優先航權;在美國/澳洲,編隊飛行中的飛機亦有優先航權。所以到了最後還是要用常識去判斷:是我的飛行器機動性更好?還是對方的機動性更佳?如果不肯定,先讓路再說。

p.p.s. 原本打算也翻譯一次所有題目,翻譯好兩題就放棄了:一來太費時間,一題最快要兩分鐘,乘以200就要近7小時以上的時間;二來有心去做的讀者應該都是希望應試的,倒不如從一開始就做英文的題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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